【靈修札記】取材自2021年9月3日《靈命日糧》
【經文導引】—路加福音15章17–24節:浪子的比喻
他醒悟覺來,就說:「我父親有多少的僱工,口糧有餘,我倒在這裡餓死嗎?我要起來,到我父親那裡去,向他說:”父親,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,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,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!“於是起來,往他父親那裡去。相隔還遠,他父親看見,就動了慈心,跑去抱著他的頸項,連連與他親嘴。兒子說:「父親,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。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」。父親郤吩咐僕人說:「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,把介指戴在他指頭上,把鞋穿在他腳上,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,我們可以吃喝快樂!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,失而又得的。」他們就快樂起來。
【故事來龍】:耶穌又說:「一個人有兩個兒子。小兒子對父親說:”父親,請你把我應有的家業分給我“」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。過了不多幾日,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,往遠方去了。在那裡任意放蕩,浪費資財。
【故事去脈】:瑞明曾經歷與友好共進早餐於付賬時始發覺忘記帶錢包而尷尬萬分。
【故事寓意】:相關章節曉諭親情之可貴乃上陣不離父子兵之見證。那邊廂,現實生活,友情之輕重,通財更是應有之義。
【大晚解密】:為回應作者質詢,大晚有如下之著墨:
(一)問:耶穌已為你付清罪債、赦免你所有的罪,這讓你有何感受?
答:大晚憑有生之年除對一切魑魅魍魎口誅筆伐外,至於為正義發聲更視為己任,讀者若瀏覽大晚之個人網頁可知梗概。此乃大晚夙夜匪懈之《蜀道行》,冀能拋磚引玉,破繭而出,榮神益人。
(二)問:如果你尚未接受赦罪之恩,為什麼阻止你接受這份透過耶穌而賜下的恩典?
答:實際上,大晚已早於十三年前接受赦罪之恩,看來此問題之下半部已無須作答。
二0二一年九月三日重修